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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车辆委托拍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1 15:38:49 人浏览

导读:

车辆委托拍卖合同是车辆能够进行拍卖必须文书,也是与拍卖公司协商拍卖底价、佣金支付、车辆保留价等一系列要件的的规定,签订拍卖合同避免产生纠纷,所以我们要想将车辆拍卖出去就必须委托拍卖公司

  车辆委托拍卖合同是车辆能够进行拍卖必须文书,也是与拍卖公司协商拍卖底价、佣金支付、车辆保留价等一系列要件的的规定,签订拍卖合同避免产生纠纷,所以我们要想将车辆拍卖出去就必须委托拍卖公司,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签订车辆委托拍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车辆委托拍卖合同要注意内容

  委托拍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委托拍卖双方的名称、住址等自然情况;拍卖物的概况;保留价;拍卖的时间、地点、标的支付或转移的时间、方式;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等。

  二、签订车辆委托拍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1)委托人在订立委托拍卖合同时,必须全面了解拍卖人是否具备从事拍卖业务的资格,即了解拍卖人是否是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

  (2)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委托人在订立委托拍卖合同时,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此外,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5)委托拍卖合同,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而且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车辆委托拍卖合同的法律性质

  1、委托拍卖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相对于订立合法遗嘱等单方法律行为而言,双方法律行为是委托拍卖合同的一个法律特征;相对于凡是合同行为都是双方法律行为而言,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是一切民事合同其中包括委托拍卖合同的共同的法律性质。

  2、委托拍卖合同是有偿合同。相对于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委托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息借贷合同这个古今中外民法中仅有的五个无偿合同而言,有偿合同是委托拍卖合同的一个法律特征;相对于民事合同绝大多数都是有偿合同而言,有偿合同则是委托拍卖合同的一个共同法律性质;

  3、委托拍卖合同是诺成合同。相对于民事合同当事人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履行标的底为数不多的实践合同而言,诺成合同是委托拍卖合同的一个共同法律性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签订车辆委托拍卖合同要注意什么全部内容,其实我们公民进行委托拍卖时候,只要确认拍卖公司的资质和拍卖保留价,以及拍卖成交后的价款支付,佣金比例支付时间。确保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履行就可以了。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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