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拍卖法 > 拍卖知识 > 地产拍卖知识

地产拍卖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3 04:19:48 人浏览

导读:

(一)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1).主

  (一)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 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

  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以下程序公开拍卖:(1). 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2). 公布拍卖起叫价; (3). 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 (4).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5). 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 (6). 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二)房地产拍卖应注意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房地产拍卖;

  2、属于单位(企业)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营业执照或政府批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与自身的竞投(买)人行为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3、属于个人参加竞买的,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以及自身的竞投(买)相适应的资金证明;

  4、国外竞投(买)者,除上述证明外,还必须取得我国驻参加竞投(买)者所在国使(领)馆的认证;

  5、通过拍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有关部门申办基建立项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等有关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