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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7 11:08:0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在拍卖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个关于拍卖的标的保留价问题,这个保留的价格是如何进行确定的呢?其需要的重点是怎么样确认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保留...

  核心内容:在拍卖中,我们需要注意一个关于拍卖的标的保留价问题,这个保留的价格是如何进行确定的呢?其需要的重点是怎么样确认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保留价是指由委托人确定的,在拍卖活动中拍卖标的的最低价格。

  《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拍卖标的。拍卖人应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保密。对于泄密的拍卖当事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

  在拍卖前,委托人及确定保留价的主持拍卖的拍卖师应向竞买人说明。未说明的,则表明该拍卖标的具有保留价。

  在拍卖中,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宣布,此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发生效力,该拍卖未成交,并停止对此拍卖标的的拍卖在拍卖后,对未成交的拍卖标的,应由委托人取回,并支付合理保管费用。委托人也可与拍卖人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并重新确定拍卖物品的保留价,以便再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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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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