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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26 18:44:58 人浏览

导读:

追索社保并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缴纳社保费是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更多关于追索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追索社保并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法定义务,不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缴纳社保费是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更多关于追索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追索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社会养老保险遭受损失时,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由于因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而且用人单位没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不单单侵害了职工个人的利益,还侵害了国家的利益,所以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一部分进入职工个人帐户,其他的作为国家财产进入国家的社保基金,而对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追诉是没有时效限制的。

  二、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三、社保补缴时效是怎样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故当事人应当及时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追索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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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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