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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共和国专利、商标及产地证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09 14:31:05 人浏览

导读:

商标和专利注册管理保加利亚公布实施了《专利法》和《商标法》,从法律上具体确定了对专利和商标注册的管理原则。保国家专利局实施对专利和商标的注册管理,其直接隶属于部长会议领导。保本国发明者或者商标持有者可直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注册申请,也可委托保工业产

  商标和专利注册管理

  保加利亚公布实施了《专利法》和《商标法》,从法律上具体确定了对专利和商标注册的管理原则。保国家专利局实施对专利和商标的注册管理,其直接隶属于部长会议领导。

  保本国发明者或者商标持有者可直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注册申请,也可委托保工业产权代理人向专利局提出注册申请;外国发明者或商标持有者在保注册自己的发明或商标,则需委托本国政府指定的、列入工业产权国际组织向世界各国推荐名单的、在国际上享有知名度的本国工业产权代理人向保专利局或由本国工业产权代理人通过保工业产权代理人向保专利局提出注册申请,保专利局方予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注册申请先经初审处初审后,送有关行业复审处或商标处复审。由有关复审处国家级专家负责审定,专利申请需经查证本国和至少8个国家(主要为工业发达国家)是否已有相同或类似发明专利注册,商标申请则查证本国是否已有他人注册。如查证没有类似或相同的专利或商标注册,则国家级专家签字准予注册。否则,则不予注册。

  发明专利注册费用为15列弗;1级商标注册费用约10列弗,商标每增加1级,申请费用增加1列弗;委托工业产权代理人费用由委托方和受托方自行商定。

  原产地证标准

  保加利亚海关法规定,在保加利亚加工的产品,其加工费占成品售价50%以上的商品均视作保生产的商品。

  保加利亚在与相互给予特殊关税优惠的国家(欧盟及与保签有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中实行欧盟原产地优惠标准,采用“欧1格式”和“欧2格式”,如纺织品系列的成衣等产品在保加工和生产的费用不应低于成品价值的52.5%—60% (原材料成本不能超过成品价的40%—47.5%),玩具则要求原料成本费不超过50%等。该标准对各种商品在各国加工和生产应达到的比例都单独作了具体规定,每种商品的比例不尽相同。对没有特殊关税优惠国家出口的保产品的原产地标准依照世界贸易组织制订的统一的原产地标准执行。该标准明确规定,仅进行产品包装、分选等简单的加工不能获得原产地证书。

  中欧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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