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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07 08:35:46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诉讼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诉讼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来说,发生民事纠纷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说借款,合同纠纷或者是婚姻的一个纠纷。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民事诉讼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诉讼的方式,对民事诉讼来说,发生民事纠纷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比如说借款,合同纠纷或者是婚姻的一个纠纷。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一章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状的书写要求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知识,通过民事诉讼法,我们可以解决大部分的一些事情。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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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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