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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14:33:0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那么我们可以寻求行政复议的帮助,对于行政复议,你了解的有多少呢?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那么我们可以寻求行政复议的帮助,对于行政复议,你了解的有多少呢?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包括哪些方面

  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处理的民事纠纷,包括乡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的司法助理员、民政助理员主持的调解,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公安部门对治安争议的调解等。

  三、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原则其中包括: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议活动特别要重视以下事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

  (2)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正原则。

  (3)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4)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原则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审理复议案件的各项工作应当抓紧进行;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及时;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裁决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处理。

  (5)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便民原则。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了,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有哪些?比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就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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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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