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被砸成脑震荡 顾客索赔4.3万
导读:
去超市购物的王先生称其被超市滑梯上掉下来的冰柜砸伤,在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他将超市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近4.3万元。昨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先生起诉称,2009年8月4日下午,他和妻子到一家超市购物。从超市出来时,正赶上超市装卸货物,一个大冰柜从超市的滑梯上掉下来,正好砸到他的后脑,而后又砸碎超市的玻璃大门。当时他就开始头痛和呕吐,并等了许久,超市的负责人才带他去医院。
王先生称,经医院诊断,他被砸成脑震荡。医生要他立即住院,并交纳2万元的押金,但超市负责人拒绝让他住院,他只好回家。后他多次与超市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只好将超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4.3万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超市辩称,超市认可王先生受伤的事实,但王先生提交的“事实经过”与起诉书有很大的差距,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悉,王先生向法庭提交了“事实经过”一份,由超市工作人员书写,上面有王先生和妻子以及超市工作人员的签名。主要内容为:王先生出超市时被超市送货的铁笼车撞到脑后部,超市工作人员及时将王先生送到医院治疗;王先生打完点滴后觉得已无大碍,就回家休息,当天治疗的费用由超市垫付。
此案没有当庭判决。
中国法院网北京丰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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