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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照片实为视频截图 新娘怒告婚庆公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8 13:23:39 人浏览

导读:

王女士委托北京一家婚庆公司下属的主题婚礼会馆对其婚礼现场进行全程摄像、摄影,不料美好愿望落空,婚礼视频内容残缺,摄影原片因摄影师失误全部丢失。王女士大失所望、气愤难平,一纸诉状将婚庆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王女士起诉称,20

  王女士委托北京一家婚庆公司下属的主题婚礼会馆对其婚礼现场进行全程摄像、摄影,不料美好愿望落空,婚礼视频内容残缺,摄影原片因摄影师失误全部丢失。王女士大失所望、气愤难平,一纸诉状将婚庆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女士起诉称,2009年7月9日,她与北京一家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该婚庆公司下属的主题婚礼会馆为其提供婚礼的全程督导、司仪、双机位摄像、数码摄影、婚礼MV等一系列婚庆服务,王女士在婚礼前一天全额支付了合同款。婚礼当天由于被告公司摄影师迟到,致使视频缺失了新郎接亲准备、亲友扎婚车、放礼花、婚车出发等重要镜头。11月5日,原告收到婚礼视频和摄影光盘后,发现摄影质量粗糙、人物模糊、画面失真,集体合影部分人物走形、无法辨认。后退回被告处修片,仍未有任何改动,被告表示已无任何修复可能。经与被告方多次沟通交涉,方知照片实为视频截图,摄影原片因摄影师失误已经丢失。

  王女士认为,婚礼照片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不仅记录了婚姻美好的开始,还记录了众多亲友的祝福,人生历史意义重大。被告公司的行为给新人及双方家人、亲友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因此王女士将婚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违约,退还摄影费用和摄像费用各1000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并在被告公司网站首页公开赔礼道歉30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中国法院网北京丰台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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