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参与人 > 民事诉讼代理人 > 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1 07:33:06 人浏览

导读:

一旦发生了民事纠纷,我们有时候会因为不是很了解诉讼知识而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律师能代理我们的民事案件就是因为我们的委托授权,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一旦发生了民事纠纷,我们有时候会因为不是很了解诉讼知识而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律师能代理我们的民事案件就是因为我们的委托授权,民事诉讼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一、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

  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但是当事人通常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了的。

  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些都是不严格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对于后一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须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当事人如果在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那么代理人的代理权仅限于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

  三、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邓 ,女,汉族,19年月日生,湖北省王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李家组,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练 ,男,汉族,19年月日生,江西赣州于都人,现住:明通商场五楼号,联系电话:。

  被告人叶 等人盗窃、诈骗罪一案已由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向贵院依法提起公诉,委托人兹委托练继松在委托人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叶方清等人损害赔偿一案中,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授权范围:有权代为提起、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有权代为和解、调解,有权代为领取相关法律文,有权代为处理与本案诉讼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实体及程序事宜。

  此致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

  受委托人:

  x年x月x日

  民事诉讼代理人到底能不能代为和解,就看当事人有没有授权,只要当事人授权了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需要当事人同意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