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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8 19:57:28 人浏览

导读:

财产保全是有关利害关系人预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的一种措施,法律对于这种措施给予了合法有效的肯定,但是法院对于符合财产保全申请的人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才会履行,那么申请房产保全费用是多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财产保全是有关利害关系人预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的一种措施,法律对于这种措施给予了合法有效的肯定,但是法院对于符合财产保全申请的人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才会履行,那么申请房产保全费用是多少,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申请房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额度与诉讼请求的额度相当。

  二、财产保全的内容有哪些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军队的战备、军需物质、款项,以及公益事业和慈善机构办公财产、救灾扶贫专户也禁止进行财产保全;二是非自己所有,但法律允许予以财产保全,则必须严格依法律的规定范围,例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下可以处分的财物应严格进行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被申请人的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必须在有充分的证据和第三人就自己与被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没有争议的前提下适用。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有哪些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费用的缴纳基本上是根据需要被保全的财产价值进行衡量的,不过保全费用最多不会超过五千元,至于房产的保全法院应该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申请房产保全费用是多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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