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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是债权凭证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21:40:46 人浏览

导读:

债权凭证是指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或是财产不足执行,这种情况下执行法院会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一种书面的凭证,这种凭证就是债权凭证,支票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常见,那么支票是债权凭证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债权凭证是指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或是财产不足执行,这种情况下执行法院会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一种书面的凭证,这种凭证就是债权凭证,支票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常见,那么支票是债权凭证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支票是债权凭证吗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同样支票制度也适用汇票的有关规定。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所以支票并不能成为债权凭证。

  二、债权凭证的特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三、债权凭证如何管理

  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1、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2)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3)执行费的交纳情况。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2、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

  在以下情况下发生债权凭证变更登记:

  (1)债权人根据债权凭证启动执行程序后,债权凭证记载的债权得以部分实现,这时债务人尚无足够的财产履行全部债务,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已部分执行的数额和未实现债权的数额。

  (2)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作为公民的债权人死亡后,其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作为债权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权利继受人可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

  3、债权凭证的注销登记

  在一些情形下,债权凭证不能再作为执行程序启动的凭证,此时,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这些情形主要有以下方面:

  (1)债务人履行了能够让债权人认可的债务。

  (2)债权人明确表示免除债务,即债权人以书面的形式表示放弃债权的。

  (3)债权凭证发放后,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综上所述,支票并不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的目的就是让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有了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凭借债权凭证向法院继续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凭证的管理比较复杂,所以必须要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以上就是“支票是债权凭证吗”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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