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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怎么计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21 20:35:25 人浏览

导读:

在法院诉讼,我们关心的是它的诉讼方式,诉讼有效期间等一系列问题,对于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了解的并不多,对此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个问题,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诉讼时效到期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一起随小编往下了解了解吧

  在法院诉讼,我们关心的是它的诉讼方式,诉讼有效期间等一系列问题,对于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了解的并不多,对此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几个问题,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计算的,如果诉讼时效到期怎么办,带着这些问题一起随小编往下了解了解吧

  一、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计算的

  1、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开始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一律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但如何界定权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呢?司法实务中多采用被学说概括的如下几种确认之法:

  (1)、未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债权人请求时起算;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期限届满时起算。

  (2)、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时起算,因为条件成就前,其权利尚属不可行使的期待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请求权发生的事实性质而定:(1)对于因债务不履行而生的债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不履行时起算。(2)对于因人身受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3)对于其他的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利受损害及侵害人为谁时起计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继承法等法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最长容忍期间的起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开始,完全把期间客观化,不考虑当事人主观状态。

  二、诉讼时效到期怎么办

  第一,如果你去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第二,如果对方对法官说,诉讼时效过了,法院一看,确实过了,那么这个官司就不用打了,诉讼时效过了的案子法院不管。

  第三,如果对方没有说诉讼时效过了,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过了的规定,会支持你,你就胜诉了,诉讼时效变成执行时效,从新计算。

  第四,如果对方已经还钱,又后悔的,法院不允许他反悔。

  三、诉讼时效快到了,怎么延长

  实践中,许多人一般观念里,诉讼时效快到了,就重新签订新的借条,把旧的借条撕掉,这虽然也是一种方式,但又一定的风险。因为民间借贷中,除了借条,还需要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而新签订的借条,在时间上和转账记录对不上。

  因此,如果是个人债务,诉讼时效快到了,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第一,进行催款讨债,并保留相应的书面证据。比如短信,聊天记录,录音等,只要能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一直重新计算,记住一点要有书面的!口头的法院不认!

  第二,比较规范的做法,通过邮政EMS邮寄催款函。写明寄件人,收件人,邮件内容是催款函,加3块钱,邮政就会把对方签收的回执返回来给你,只要你拿到这张回执,诉讼时效就从回执的时间重新计算3年!诉讼时效快到了,再发了一次,就又重新计算3年。

  如果诉讼时效过了,怎么补救?

  第一,和对方协商,签订还款计划。这样,诉讼时效就从新的还款期限到了之后重新开始计算。

  第二,和债务人重新对账。在对账中载明,截止什么时间,对方还欠你多少钱。对账中最好也能够约定还款期限,或者对方承诺要还钱,不然在实践中有争议,有些法院认为,没有表述对方同意还款的,对方还是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第三,打感情牌,诱导对方表示同意还款。并进行录音或者签订备忘录,立字据等等。只要对方同意还款,那就代表他放弃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以上便是小编对诉讼时效期间是怎么计算的有关问题的整理以及解答,对于诉讼时期我们一定得了解她的时效,最好不要等她到期后续会比较麻烦,诉讼后一定要了解相关的知识避免盲区踩了漏,同时一定要保存好诉讼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据,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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