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诉讼时效 > 民事诉讼时效 > 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30 13:27:24 人浏览

导读:

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短期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特殊诉讼时效:是指

  一般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短期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

  特殊诉讼时效:

  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

  最长时效:

  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

  但是,假如权利人很长时间才知道(比如50年后才知道,再加上二年诉讼时效,就是52年),这会将时效拉得很长,很不利于法院搜集证据和正确解决纠纷。

  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最长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适用于一切民事纠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