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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的后果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00:34:19 人浏览

导读:

隐私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是可自己合法且私人的信息不被他人知晓、暴露的权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我们的隐私很容易被侵犯。那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具体下面就看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侵犯隐私权的后果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吧。

  隐私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是可自己合法且私人的信息不被他人知晓、暴露的权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我们的隐私很容易被侵犯。那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具体下面就看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侵犯隐私权的后果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吧。

  一、侵犯隐私权的后果是什么

  1、停止侵害的后果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的后果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在适用此种民事责任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3、赔偿损失的后果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如果特定主体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定义侵犯隐私权

  侵害隐私权或者侵害隐私利益的责任构成,必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所适用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首先,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须具违法性。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隐私是一种信息、一种活动、一种空间领域,也是一种秘密状态。隐私的损害,表现为隐私被刺探、被监视、被侵入、被公布、被搅扰、被干预。

  3、侵害隐私权的因果关系。它是指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与隐私损害事实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符合规律的联系。

  4、侵害隐私权的主观过错。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主观过错。主要是故意,即预见侵害隐私权的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该种结果的发生。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三、我国隐私权的主体是什么

  隐私权的主体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 一、隐私权的主体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同时,隐私权受到侵犯后,构成一种人格伤害,内心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法人虽然也有秘密,但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用《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

  从逻辑上说,死者不应享有隐私权,但法律应对死者生前的隐私权继续给予保护。其理由是:①死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能有任何权利,自然也包括隐私权;②对死者生前隐私的保护,是一种利益,是死者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感情和名誉利益。相对于死者而言,利益已没有意义,但死者生前的隐私与其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密切关联,构成近亲属的感情因素或名誉利益的一部分,揭露死者的隐私,很可能使生存的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遭受精神痛苦,这样对死者的隐私保护,也就是对生存者名誉的维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侵犯隐私权的后果是什么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隐私权的相关知识呢?隐私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如果侵犯,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法律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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