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受到侵害能不能获得精神赔偿
导读:
民法中规定公民具有人身权,也就是说公民的生命以及健康都不能随意的被他人所侵犯,人身权中还包括了身份权,如果有人侵犯了公民的身份权,那么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要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那么身份权受到侵害能不能获得精神赔偿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如果侵害的身份权是荣誉权、监护权等,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行使身份权请求权的前提是民事主体的身份权受到妨害。从身份权请求权的角度出发,妨害是没有构成损害的侵害,妨害是对权利人之于其客体意思支配力的侵害;而损害则是造成权利之于其主体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有用性减损的侵害。
2、身份权请求权通常涉及三方主体,而其他绝对权请求权的主体一般只涉及两方当事人。这是因为作为身份权请求权基础的身份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共生性,此类主体的权利能力可以称之为身份性人格。这种共生性的身份权类似于团体,但又不同于合伙等团体。
3、在民事责任体系中,身份权请求权单独对应的责任形式,可以称之为状态责任,或者存续保障责任,与一般的民事责任行使不同。
4、近亲属(甚至包括其他亲属)侵害身份权的时候,受害人原谅发生的频率往往很大,身份权请求权的适用通常是当事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例如,美国学者认为,配偶之间长期存在的各种冲突不同程度的产生各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惟有婚内自我解决这些问题才是合乎逻辑的选择。而更为重要的是,夫妻间的这些冲突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已构成家庭生活的一部分,因而自我解决这些日常矛盾不仅与婚姻的性质更为适应,而且一般说来,也是对家庭生活进行社会控制的最有效途径。
1、身份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身份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
2、身份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3、身份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
综上所述,如果被侵害的身份权是荣誉权以及监护权等这些权利,那么被侵权人是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如果侵权人非法的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人,导致亲属权受到了侵犯,那么监护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就是“身份权受到侵害能不能获得精神赔偿”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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