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类型
导读:
核心内容: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有哪些类型?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无权处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债务承担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之效力有待于第三人意思表示,在第三人意思表示前,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1、无权处分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之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有权利人同意,效力溯自处分之时起有效;若有权利人不同意,则效力确定为无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无代理权人所为之“代理行为”对本人是没有效力的,但若本人事后追认,就成为名正言顺的“代理行为”,对本人发生效力;若本人否认,则该行为对行为人生效。在本人承认与否认前,该行为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法第48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债务承担的效果是更换债务人,而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影响到债权人利益,故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始对债权人生效,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债务承担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这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这类行为若获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变为有效法律行为,反之,则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大家都在阅读: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后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在《民法典》当中找到答案。那么,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几种形态,不同形态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那么,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己能为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以及承担义务的资格,那么所说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什么意思呢?有哪几种民事行为能力人呢?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就是法律
民事行为权利人人都有,但是民事行为能力却不是人人都有的,只有在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进行的民事活动,行为人才可以承担责任,否则可能就涉嫌违法了。所以,民事行为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