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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4 07:46:46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日前,北京社工委、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下半年将启动见义勇为相关立法调研,提出修法建议,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那么,北京拟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的详细情况是怎样呢?请继续阅读以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

  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见义勇为的英勇事迹,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日前,北京社工委、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下半年将启动见义勇为相关立法调研,提出修法建议,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增加见义勇为免责条款。那么,北京拟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的详细情况是怎样呢?请继续阅读以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北京拟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

  在2000年,北京市率先出台了《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但随着形势变化,条例相关的认定标准、申报时限、认定渠道、主责部门等细节均需要进行修订。在今年5月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民法典》明确见义勇为免责的相关内容。《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据相关负责人表示,在2020年下半年,北京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专家进行立法调研,向市人大提出条例部分内容修法建议。

  据悉,2018年,北京市首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加20分。2019年,《北京市见义勇为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方案》制定,建立市、区两级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机制,实行统一规范的见义勇为人员确认颁证颁奖仪式,对京籍、非京籍人员实行统一奖励标准。见义勇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经过市区两级评审委员会,证人证言、公安笔录、医院鉴定、司法鉴定等,北京市见义勇为优待伤残抚恤标准,与退伍军人事务局标准统一,除了市级见义勇为可获得20分积分落户,还有见义勇为直系亲属中考加10分等奖励政策。

  二、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界定

  法律意义上的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其行为的法律界定表现在:

  1、行为人并不具备法律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律约定的义务是指行为人与救助对象之间存在法律规定的救助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救助效果,但是存在与救助对象的法律约定,那么这种行为就不能够算作见义勇为。换句话说,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约定的职责或不具备法律约定的救助义务以外,才能够构成见义勇为。

  2、行为人主观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原则上说,见义勇为行为要求行为者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并且由此产生的行为,这种意愿必须带有正义感,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即使行为者的行为客观上产生了上述结果,但是主观上仅仅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那么也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三、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北京拟为见义勇为增加免责条款的相关资讯,通过以上我们可以了解到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界定以及法律特征,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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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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