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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单中的定金与订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2 12:44:04 人浏览

导读:

房产销售商在销售时有较多的往往不是当天订立合同,而是当天先订立预订单,订立预订单时收取一定的款项作为订立合同的保证,所以该款项应是具有立约定金的性质,正常约定是房子几幢几号,面积多少,单价多少,订立合同的时间,款项交付的时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称作
房产销售商在销售时有较多的往往不是当天订立合同,而是当天先订立预订单,订立预订单时收取一定的款项作为订立合同的保证,所以该款项应是具有立约定金的性质,正常约定是房子几幢几号,面积多少,单价多少,订立合同的时间,款项交付的时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称作定金。所以交付定金一方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有些开发商没有作认真的思考,喜欢按自己的习惯称作订金,而对订金的具体处理也没有作明确的约定说明,所以当购房者违约时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金如在表述上没有定金的性质在合同中是作为预付款对待的,如果合同没有订立房产商应该把订金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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