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出庭作证被兄打骨折 民事变成刑事
导读:
一对年逾花甲的亲兄弟,因经济纠纷结下是非恩怨,本已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矛盾,却因未能控制情绪和行为,口舌之争上升为拳脚相向,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日前,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以打击报复证人罪判处殴打弟弟的夏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判令其赔偿原告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5千余元。
这对老兄弟的矛盾,因他们另一个兄弟老三与某工艺品厂的民事纠纷引起。去年5月,老三与工艺品厂的一起民事案件在长宁法院开庭审理,老二作为老三的证人出庭作证,而老大作为工艺品厂的股东也在旁听席上。老大认为老二的证词严重失实,当时就非常恼火,只是碍于在法庭上,他隐忍了。
庭审结束,双方一出法院门口就吵了起来,窝了一肚子火的老大终于忍不住拔出了拳头,迎面一拳将老二的牙齿打成挫伤,老二招架时,他又一拳将老二右手桡骨远端打骨折。经鉴定,老二的伤情构成轻伤。
在接受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夏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即被取保候审。夏某对自己的冲动多次表示了后悔。他说,兄弟三人一同在老家务农,后来自己开厂创业后弟兄们相互帮衬,但曾经的手足之情已荡然无存。
法院认为,夏某对证人打击报复致其轻伤,已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夏某自首、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合理损失,法庭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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