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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校受伤,学校该不该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22:22:45 人浏览

导读:

刘女士的儿子在学校进行足球训练时,手骨被踢断(红圈处),目前在家中休养治疗。记者冉文摄我儿子在学校接受足球训练时不慎摔伤,花了2.5万元医疗费,学校竟分钱都不出。昨日,沙坪坝区渝碚路南友村刘女士向本报求助。初中学生与高中生踢球摔断手据刘女士介绍,因

  刘女士的儿子在学校进行足球训练时,手骨被踢断(红圈处),目前在家中休养治疗。记者冉文 摄

  “我儿子在学校接受足球训练时不慎摔伤,花了2.5万元医疗费,学校竟分钱都不出。”昨日,沙坪坝区渝碚路南友村刘女士向本报求助。

  初中学生

  与高中生踢球摔断手

  据刘女士介绍,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儿子住院不到6天就出院回家养伤。刘女士说,儿子13岁,在沙坪坝区凤鸣山中学念初一,是体育特长生。本月19日下午6时放学后,儿子到学校运动场接受体育训练,当天的训练科目是足球。准备活动后,老师安排儿子与高中年级的学生进行对抗赛。儿子与一名高中生对抗时不慎摔倒,当即疼痛难忍,老师将他送到西南医院。

  刘女士说,接到老师电话,她立即赶到医院,为儿子办理了入院手续。医生检查发现,儿子左手骨折,立即对他实施了手术,共花了2.5万元医疗费。

  母亲追责

  找学校借钱疗伤被拒

  “我没有工作,老公每月工资只有1200元。”刘女士说,为给儿子缴医疗费,她找亲戚朋友借了1万多元。刘女士认为:“儿子是在学校训练时受的伤,我多次找到学校,老师竟说没有责任。我提出借点钱给儿子治伤,他们不同意。儿子住院期间,只有一位老师以私人名义来看望了一下。”刘女士说,儿子还需后续治疗,筹不到医疗费,会延误他的病情及学习。

  学校答复

  教委批准了才能借钱

  对此,凤鸣山中学负责学生工作的钱副校长称,刘女士的孩子确实是训练时负的伤,学校对此并非不闻不问。前几天,刘女士找到他借钱,他答复将上报校务会讨论。“今天校务会专门研究了刘女士儿子受伤一事,鉴于刘女士家经济困难,学校初步同意借钱给她治孩子的伤。此举能否实行,我们还要上报教委,教委批准了,才能借钱。”

  对刘女士孩子受伤的责任问题,钱副校长称,学生正在治伤,还要产生医药费,要想解决此事,只有等他完全康复后。届时,学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目前,校方与刘女士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律师说法

  家长校方负混合责任

  “目前,在校学生发生类似意外伤害事故较多,诉诸法律的案例也较多。个人认为,本案中,家长方与校方负有混合责任。”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称,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学生在校从事体育训练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因此,学生、家长对这一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知晓的。既然明知还去参加,由此对产生的受伤结果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page]

  对于校方,老师也深知体育训练可能会导致受伤,本案中,老师明知对抗双方存在一定的体能悬殊,还让双方进行对抗,因此存在一定责任。“这种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的,法律上称为混合过错。”

  另外,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规定: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杜律师认为,该办法仅属教育部出台的一个部门规章,与宪法、民法通则等相比,它的法律层级较低,只能作为一个重要参考,但不能作为法院责任认定的依据。记者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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