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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扇窗户 两家恩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23:50:21 人浏览

导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是比较融洽、和睦的。然而张家川县的摆国辉和他的邻居黄某之间,却因为一件小事,对簿公堂,进而刀兵相见,最后酿成了一幕悲剧。2009年10月13日这天,对于摆国辉一家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天,他的两个儿子摆建刚和摆建忠双双住进了医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是比较融洽、和睦的。然而张家川县的摆国辉和他的邻居黄某之间,却因为一件小事,对簿公堂,进而刀兵相见,最后酿成了一幕悲剧。

  2009年10月13日这天,对于摆国辉一家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天,他的两个儿子摆建刚和摆建忠双双住进了医院,摆建刚左肩被人砍了5刀,摆建忠身中两刀,有一刀伤到了肺部,伤势比较严重,在受伤的当天转到了市内某医院抢救,经过36个小时的抢救,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

  摆国辉大儿子摆建刚说,人家的人一阵阵就从几头子过来把我围攻了,我躲都躲不及。把我拉住就一顿刀子,

  摆国辉小儿子摆建忠说,后背一刀直接戳透戳到肺上,肺戳破以后肺收缩,百分之百的肺收缩,收缩了百分之九十,只剩下百分之十了,就这么个样子,过来才抢救的。

  到底是怎样的仇恨会让人如此心狠手辣,会让两个少年血染衣襟?原来,早在1993年的时候摆国辉依法获得了一处宅基地,由于当时经济拮据,摆国辉一直没有修建新房。直到今年4月份他才开始动工,按照设计方案,他要在二楼的墙面上修建窗户,可就在修建的过程中,邻居黄某找到他,并且阻止他修建窗户。

  摆国辉说,人家就说窗子你不能放,我就说你没有理由挡我么。咋不能放,啥原因。人家就说你不能放,最后我就没有当一回事情。没有当一回事过了一段时间人家又挡呢。我就叫我媳妇提些情到人家家里,看人家的意思是要怎么样呢。去了还是原话,不让放窗户。

  自家的新房上面不能修窗户,这让摆国辉怎么也想不通,可是为了处理好邻里关系,摆国辉找村委会和镇政府出面协调,但是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摆国辉就把黄某及其妻子海某起诉到了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张家川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志录说,这个原告摆国辉修的房子巷道对面就是被告,并且我们也说了原告修的这个住宅楼有张家川镇的批文,这个建筑首先是合法的,合法的建筑我们既要支持人家,但是对方不管这些事情,反正你在我对面修着呢,窗户一开对他的隐私有影响,不叫放这个窗户。

  黄某以摆国辉修窗户会影响自己的隐私为由,执意阻挡施工,作为民事案件,法院主要以调解为主,前后总共进行过13次的民事调解。最终摆国辉作出了让步,他答应把原来的低窗户,提高到1.8米,改做高窗户。

  张家川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志录说,法院就解释说这个隐私有严格的界定呢,不是说对方放个这么大的窗户就侵犯了你的隐私,现在经我们的调解,对方就说放的低窗可以放成高窗,墙在一米八以上,可以放个高扁窗,对你的隐私没有什么影响,[page]

  摆国辉作出了让步,修改了原来的设计方案,加高了窗户,可是黄某依然阻挡施工,他坚持不让摆国辉修窗户。无奈之下法院依法对摆国辉诉黄某的相邻纠纷案开庭审理。

  张家川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志录说,在审理的调解阶段法院又做了调解,仍然没有达成协议。按照规定,我们审判庭的合议人员也及时做出了合议,就产生了这个判决,判决结果是依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一项和第七项,第一项就是停止侵害,第七项就是赔偿损失。

  拿到判决书后,摆国辉一家没有上诉,黄某也没有上诉,按照规定,判决书收到十五日之内,如果当事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就已生效。摆国辉在拿到判决书,并且收到执行通知之后,再去施工时,就发生了开始的一幕。

  张家川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马志录说,作为这个案子的调解,不说其他的,我们法官确实也是跑的路多,做的工作多,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但是收到这个效果,我们还是深表遗憾。

  记者了解到,持刀刺伤摆建刚和摆建忠的黄某年仅16岁的儿子,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一件民事纠纷升级成为刑事案件,这场悲剧确实值得我们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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