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迫卖出,收回可以吗?
导读:
读者张先生问:1988年经村委批准,我父亲和我二叔各在自家地头盖2间房子。1994年,我二叔将他的2间房子以2.2万的价格卖给了我父亲(有中间人,有写卖房契约的人)。当时父亲钱不够,向亲戚家借了2万,后因还不上,亲戚逼着我父亲在卖房契约上写转让给他,并拿走了契约。在此期间,房子出租给别人,房租也是亲戚收的,现在房子升值了,我想收回房子可以吗?
李晴川律师答复:
你们可以收回房子。《民法通则》第75条第2款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根据以上规定,你父亲对该房子享有所有权,他人不得侵犯你父亲的财产权利,你父亲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收回房屋,但必须证明当时你父亲的转让行为是在胁迫下做出的,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同时要提到的是,根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近年来,由于房价涨幅较大,卖方心理失衡,使得不少卖方甘冒违约的风险,宁可赔偿高额违约金也不愿按合同出售房屋,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激增。那么如果遇到因房子涨
房屋租赁合同规定了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允许转租的条款。然而租户转租给其朋友使用,并由朋友支付租金。房东知道后,能否以违反转租的理由收回房屋?下面法律快车小
【问题】您好!我最近买了一间商铺,准备开店。但在我买房之前,物业公司已将该房屋出租给别人,租赁期是三年,现在刚过一年。请问我是否可以收回该房屋,并且终止租赁合同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