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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翔安破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17:43:38 人浏览

导读:

10多天前,翔安新圩镇面前埔村村民郭金锭在一份名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协议上按下了自己的手

  10多天前,翔安新圩镇面前埔村村民郭金锭在一份名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协议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常年跑运输的他说,这意味着此后的5年内,他不用再担心承包地抛荒,而且每年可以获得每亩千元的租金。

  去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半年多来,通过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厦门首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翔安新圩破冰。

  郭防从6月起又多了一个身份:面前埔村庄家宝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郭防在当地是种植经营蔬菜的大户,长年以来除自己种植蔬菜,还向当地村民收购蔬菜供应城里居民消费。他发现,蔬菜要好销,简单种菜已经不行,必须有自己的品牌,要无公害、要质量好。他想到了注册自己的商标。

  在向当地的新圩工商所咨询的时候,没想到一路绿灯,他不仅注册了自己的庄家宝蔬菜专业合作社,而且通过签订正式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租赁下来几十亩当地村民的承包地,租期也长达5—10年不等。“流转”对于郭防来说是个新名词,可“租地”对他来说并不新鲜。他告诉记者,早期都是通过口头协议方式向农民租地,行情好时一些农民就反悔把土地收回去,不仅赚不上钱还引发纠纷。“我若投资大一点,像搞大棚啦。明年农民地不租给你,你拆掉是很浪费的。”郭防深受缺乏稳定用地烦恼。

  从口头合同到简单手写合同再到规范流转合同,郭防尝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带来的甜头。

  郭防2002年签的租地合同是像民间借条一样简单的协议,内容如下:兹有我组村民郭防向集体租农田10亩,租期5年……租金年付一次,年头付清。出租方落款签名是当地一村民。简简单单三行字,权利义务规定不明确,明明是向农民租地却写向集体租地,根本经不起推敲。

  2008年3月,签订的这份《土地租赁合同》条款已经较为完备了,但郭防是向外村的一集体经济组织租的土地,并不是直接向农民租地。

  2008年10月,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后,国家开始大力鼓励倡导多种形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是乘着这股政策东风,今年6月庄家宝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他通过合作社向农民租的承包地,都签订了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page]

  “最近签订的这几份合同最让我放心。”郭防告诉记者,有了长期稳定的土地,他终于可以放开手脚进行投入了。

  规模经营 有钱大家一起赚

  记者日前来到面前埔村采访时,村民郭水龙正在自家的农田里忙活着。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已经通过流转的形式归村里蔬菜合作社所有了。

  郭水龙告诉记者,他的3.9亩地是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价格出租给庄家宝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他自己又入股了合作社。以前自己单干的时候,每年种什么怎么种都要自己考虑,有几年因为对行情把握不准,不仅没得赚还要亏钱。

  现在土地由合作社统一来经营,种什么菜,施什么肥,蔬菜的销路等都由合作社来管理,他只要在合作社里干活领工资就行了。加入合作社经营,每年除了有租金收入外,若是入股经营得好,年底还可以有分红。因此,收入比较稳定,在种菜以外,剩余的时间还可出去做小生意或打工。

  除了像郭水龙这样,以流转方式带地入股之外,有的村民干脆就把土地以租赁方式流转给合作社。郭金锭是个运输专业户,没有时间种田,以往都有一搭没一搭地种,有时土地也抛荒。现在,他家的六七亩地全部出租给合作社,一年下来光租金就有8000多元,他自己也可专心在外面跑运输。

  现在合作社租赁的土地达到300多亩,不光本村,临近村庄的土地也都加入进来,而有了合同的保障,郭防的合作社准备大胆投入,实现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

  新圩工商所所长叶志挺说,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农民各取所需,效率和收益都提高了,是有钱大家一起赚。

  盘活土地 模式将向全区推广

  翔安区政协经济委和新圩工商所是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的主要推手。

  翔安区政协经济委主任、区工商局杨汉明局长告诉记者,“从口头协议到规范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不仅让租赁双方实现了双赢,同时也让农村经常发生的土地租赁纠纷迎刃而解,使得‘有文可循、有法可依’,行政调解也好,法院判决也好,有一个法律依据。农民放心,就可以对承包的土地进行大胆投资,长远规划,实现收入稳定,经济发展。”

  新圩工商所所长叶志挺告诉记者,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多方共赢的选择。那些外出务工、做生意的农民可以把土地以出租的方式流转给合作社,免除土地抛荒,还可每年获得一笔租金收入;自己要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带地入股,自己成为合作社社员,对于合作社来说可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效率;农民可以在合作社指导下种植作物,而且不用自己考虑果蔬的销路问题。[page]

  更重要的是,通过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一些农村的经营大户获取土地后,因为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敢于大胆投资而不必担心土地被要回了。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叶志挺说,在翔安那些需要从土地束缚中脱离出来专心搞其他经营的人不少,鼓励土地流转,对有志专业经营其他产业和有志经营农业的都有好处。新圩镇的个案做好了,将向全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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