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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宣告失踪一般要多少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7:08:51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宣告失踪是指法院依照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明并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失踪者宣告失踪的行为,宣告失踪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到当地管辖法院提出,具体是否确定失踪由法院判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到法院宣告失踪一般要多少费用

  法院宣告失踪是指法院依照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明并且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对失踪者宣告失踪的行为,宣告失踪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到当地管辖法院提出,具体是否确定失踪由法院判决,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到法院宣告失踪一般要多少费用。

  一、法院宣告失踪的条件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条件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2、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3、形式条件

  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法院宣告失踪的法律规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样便于受诉人民法院就近调查被申请人下落不明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也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3、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三、法院宣告失踪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的,属于第十三条第(二)项的其它非财产案件,应交纳交纳案件受理费用50到100元,另外还应该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公告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到法院宣告失踪一般要多少费用全部内容,宣告失踪由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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