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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可按较低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抚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4 20:28:32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9月10日,湖北襄樊召开第六次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如实申报超生(chaosheng)人口的,可按较低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襄樊市人口普查办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9月10日,湖北襄樊召开第六次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会议透露,如实申报超生(chaosheng)人口的,可按较低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襄樊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局长杨国林表示,超生(chaosheng)人口是历次人口普查的难点。为鼓励如实申报,除可按较低标准缴纳外,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还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只负责收集收据,其中获得的超生人口信息,不会向除计生部门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据悉,第六次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零时启动。届时,襄樊3.6万名普查员将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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