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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18:46:37 人浏览

导读:

无权代理,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权限代理的却实施了代理的行为,这个无权代理可以是本身没有权限代理或者本来有代理权但权限过期了,仍然以代理权人名义代理,那么,想这样的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追认人须具备哪些条件?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无权代理,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权限代理的却实施了代理的行为,这个无权代理可以是本身没有权限代理或者本来有代理权但权限过期了,仍然以代理权人名义代理,那么,想这样的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追认人须具备哪些条件?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

  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是否可以追认的结论也不同:

  (一)无效行为代理的追认

  如果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行为,它将确定地产生无效的后果,不仅没有追认的必要,即使进行了追认也不能对自己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二)效力待定行为代理的追认

  无权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如果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无权处分行为,是可以追认的,不过经过追认后的行为并不因此由效力待定的行为转变为有效行为,被追认的行为仍然是效力待定的行为,只不过经过追认后,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本人承受,即只有本人才能享有效力待定行为的权利或负担其上的义务,如催告对方追认的权利。

  (三)可撤销行为代理的追认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也可以被追认,但是经过追认后,行为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只是将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后果归属于自己而已,如从此享有了撤销权或催告权等。

  (四)冒名行为代理的追认

  在冒名情况下,行为人并没有声明他是为被冒用姓名的人活动,而是声明为自己活动,同时把他人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告诉人们,骗取人们相信他就是该他人。此时,被冒用的名义人是否可以追认,应当以相对人的认知状态为准:如果相对人并不看重与他交易的当事人是谁时,法律关系直接在冒用人与相对人之间发生,不适用代理制度之规定,当然不发生追认的问题;如果相对人看重的是被冒用人的个人特性,愿意与之建立法律关系时,即可适用无权代理之规定,应当可以追认。此外,伪造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不得追认。因为,伪造签名或盖章的行为,之所以不能被追认,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冒签行为不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而是以事主(即交易者)的身份去实施的。

  二、无权代理如何追认

  1、如果相对人进行催告的话,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即视为追认。

  2、如果相对人没有进行催告的情形下,合同法及相关法律都未对被代理人的追认权的行使期限作出规定。所以在相对人没有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的情形下,追认权的行使是没有期限限制的!

  三、无权代理的追认人应具备的条件

  1、有权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人,必须是被代理的本人。

  也就是说,当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声称自己是他人的代理人,那么只有该他人才享有追认权。身份公开的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毫无疑问,至于身份不公开的被代理人是否也享有追认权,虽然在英美法上一直有争议,但一些判例坚持认为,只有身份公开的人才享有追认权,如果行为人没有披露自己正在为被代理人而实施行为的事实,被代理人的追认便是无效的。

  2、无权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其意欲代理的人必须现实存在。

  任何人不得声称为将来某日存在的人而实施行为,即使他能合理地期待自己的行为被追认。因此,公司发起人在公司尚未成立时,只能以发起人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公司的名义缔结契约,该公司成立之后,亦不能追认该发起人缔结的契约。因为,该契约在缔结时,公司尚未成立。

  在我国,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1款)。但是,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第2款)。

  由此可见,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认可公司可以追认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前代理设立中的公司所签订的合同,除非该合同是为了发起人自己的利益所签。

  3、对无权代理的追认,被代理人必须具备亲自实施该行为的行为能力。

  享有追认权的本人不能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已成年的人或精神恢复正常的人不得对在未成年时或患精神病期间由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同理,如果某一无权代理行为在公司拟追认时属于越权行为,公司也无权追认。委托人对于在自己不是敌国人的情形下由行为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也不能追认。由于追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行为理论,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否则不能独立实施法律行为,因而不具有行为能力的人不是合格的追认主体。

  4、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必须知情。

  追认行为要生效,被代理人在追认时就必须知道与无权代理行为有关的所有重要情况,除非被代理人明确表示,愿意追认在任何情况下缔结的无权代理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追认权的行使,以本人对此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为前提。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无权代理是否可以进行追认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无权代理是可以被追认的,但是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无效行为代理的追认,则没有追认的必要,如果是效力待定或者是可撤销的行为代理,都可以被追认。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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