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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7 07:19:06 人浏览

导读:

作为一个有理性的成年人,就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说出的承诺也是一样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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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4、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

  二、撤销赠与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是什么行为

  赠与属于双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赠与撤销的四个要件”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民事的法律关系上,想要撤销这段关系,就需要满足撤销的要件。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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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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