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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4 16:09:20 人浏览

导读: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一种物权,两种之间的权利性质完全不同,所以具有较大的区别。债权和物权因两者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而发生着改变,对于不当得利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也是如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的问题。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一种债权,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一种物权,两种之间的权利性质完全不同,所以具有较大的区别。债权和物权因两者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而发生着改变,对于不当得利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也是如此。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的问题。

  一、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

  1、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的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目的是将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的利益,全部返还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剥夺受益人所获得的一切不当利益。

  2、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还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求权人无须证明对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权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还存在,都应当具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付赔偿责任。

  而对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来说,尽管在责任构成要件上不包括主观过错,但在考虑返还的范围时根据恶意和善意来确定;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是善意的,返还的范围只限于现存的财产,对不是由于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返还义务人取得的财产出于恶意,则返还义务人应对财产的灭失负赔偿责任。

  3、在构成要件方面。返还原物必须以原物依然存在为前提,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原物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所有权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还原物。但适用不当得利责任,则根据受益人所获得的利益为标准,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获得利益,就应付返还责任。

  二、不当得利与其他请求权的关系

  1、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关系

  在乙方侵占他人的财物,或者一方基于无效行为给付他人财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时,成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同时因一方取得他人财物的占有,占有也是一种利益。在此情形下,发生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竞合。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为债的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为物上请求权,所以,权利人应首先适用物上请求权的规定。但也不排除权利人得依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2、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以发生竞合。例如,侵害人因侵权行为而从中受有利益时,该受利益即是无合法根据下的不当利益,于此情形下即可成立不当得利。在发生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当事人得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

  3、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发生竞合。例如,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履行义务,而对方发生履行不能时,即可发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可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但若一方并未向对方履行义务,对方未受利益,就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另外,在一方给付有瑕疵的情形下,一般仅发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能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三、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哪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区别在于法律依据的不同、形式要件、权利行使期限、目的和效力等方面的不同。谢谢您的观看,欢迎继续浏览法律快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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