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法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 违约救济 > 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

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03:55:04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信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遵守约定,避免违约的事情发生,如果违约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那我们也应该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相应的责任。接下来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解决问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信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遵守约定,避免违约的事情发生,如果违约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那我们也应该为自己的违约行为,负相应的责任。接下来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解决问题。

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

  一、关于损害赔偿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损害赔偿这一救济方式的主要规定包括:

  损害赔偿的责任构成

  ①有违约事实;

  ②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不要求有过错。

  二、损害赔偿的范围

  ①损害赔偿是哪些原因违约造成的:包括利润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这里强调违约造成的损失具有合理地确定性,它与违约事实有因果联系;

  ②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的范围,这是指凭常识,和双方事先说明可以预见。

  ③损害赔偿不包括由于受害方原因造成的扩大的损失。

  ④损害赔偿不影响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三、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

  1、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公约规定的一种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责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赔偿损失的范围,一般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和为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能获得的利益。土地。但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2、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违约救济方式中最严厉的救济方式,它将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当对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后,守约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销售合同公约》第26条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声明,必须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才开始有效。

  3、承担利息

  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第78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没有支付价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额,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对这些款项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碍其获得损害赔偿的权利。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一般违约责任救济方式有哪些?它包括损害赔偿,解除合同,承担利息等等,一个有担当的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如果违约导致的后果非常严重,那么我们也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