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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6 10:44:1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有哪些?律师咨询业务是律师服务的其中一种,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主要有面谈答询、参与磋商研究、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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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咨询业务的形式:

  1、面谈答询;

  2、参与磋商研究;

  3、审查修改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

  4、应邀参加有关的洽谈会、论证会或谈判;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加各级决策会议提供咨询意见;

  7、以律师身份对特定的法律行为进行见证。

  《律师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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