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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还清贷款过户须银行批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5 03:53:57 人浏览

导读: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发达,读者在房屋买卖、转让时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近日,多名读者拨打本报热线96333,咨询自己在房屋买卖、过户、物业管理等方面遭遇的问题。记者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计算姚先生:我于20

  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发达,读者在房屋买卖、转让时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近日,多名读者拨打本报热线96333,咨询自己在房屋买卖、过户、物业管理等方面遭遇的问题。记者请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

  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计算

  姚先生:我于2008年初买了一套商品房,当年8月就交房了,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一年内可以拿到产权证,而开发商至今都没有帮我们办好产权证。请问我的物业管理费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拿到产权证之前,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律师答复:物业费是物业公司和业主合同约定的内容,房产证是开发商和业主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该按照不同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各方的法律责任。物业费应当以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姚先生应从2008年8月起交物业费。对于开发商逾期未办理产权证,业主可通过协商、投诉和诉讼等途径,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未还清贷款过户须银行批准

  林先生: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有还清房贷,现在儿子快结婚了,我想过户给儿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答复:林先生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过户。二是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房屋抵押合同的主体,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一房多卖可要求双倍赔偿

  周女士: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向房主交了4万元定金,后来发现房主将房子又卖给了第三方。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

  律师答复:如果房主还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三人在还没有支付全部的房款情况下,周女士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或者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若房主已经与第三方办理了房屋过户,周女士可以直接起诉房主,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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