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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赃款哪去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4 23:22:20 人浏览

导读:

两次被判死刑,他却拒不说出60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案发前他曾两次畏罪自杀,被判死刑后他又一次次上诉。经过5年四轮的审理,12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杨彦明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杨彦明也成为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自杀未遂亿元大案浮出水面2004年4月2

  两次被判死刑,他却拒不说出60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案发前他曾两次畏罪自杀,被判死刑后他又一次次上诉。经过5年四轮的审理,12月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杨彦明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杨彦明也成为“证券界死刑第一人”。

  自杀未遂

  亿元大案

  浮出水面

  2004年4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在调任总公司工作前,被发现在其租住的房子里打开煤气开关自杀,煤气爆炸后引起大火,杨彦明被救出没有死成。人们发现,杨彦明在打开煤气罐之前还曾割腕自尽也没有死成。

  经过抢救,杨彦明奇迹般生还,由此一个上亿元惊天大案浮出水面。银河证券公司发现,杨彦明在任期间,其负责的北京营业部被杨捅出一个上亿元的大窟窿,其中6000多万公款去向不明。

  杨彦明,1958年10月生于辽宁省沈阳市;1986年10月,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1998年6月,成为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

  银河证券北京营业部两个主要负责人,一个是杨彦明,另一个是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章蓉。

  据章蓉案发后交代,杨彦明经常从她手里提走大量现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5年累积下来,杨彦明提走的公款累计已达6000万元,上述公款去向不明。

  2004年2月,调任中国银河证券总公司工作的杨彦明指使手下把营业部电脑资料进行删除。之后,杨彦明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离开家人后,杨彦明约见下属,说“如果出了问题,我承担全部责任”。两个月后其畏罪自杀却没有死成。

  2004年5月21日,警方以涉嫌贪污罪对杨彦明进行立案侦查。后其被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起诉。

  巨贪受审贪污罪行全部否认

  2005年9月8日,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审理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案。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对6000多万元赃款的追问,杨彦明只回答了这样几句话:“这些事实全部不存在”、“我记不清了”、“我不回答这个问题”、“我没经手,也没有占有”。

  当天与杨彦明一同受审的财务主管章蓉在法庭上说,1999年营业部有了资产管理业务以后,杨彦明多次指示自己从营业部提取现金,这些钱都是杨彦明让自己从一些“特定”账户上提取的。杨彦明拿到这些钱后,从没有开具任何手续凭证,她曾记了一本流水账,但被杨发现后就销毁了。

  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审理,以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其拒不交代巨额赃款的去向一审判处杨彦明死刑、立即执行。杨彦明也成为“零口供”被判死刑的贪官第一人,其也是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但杨彦明很快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将杨彦明案发回重审。

  2008年7月,北京市一中院经过再审仍判处杨彦明死刑。死刑判决理由之一,还是杨彦明拒不供述巨额赃款的去向。杨彦明再次上诉。贪污的总数,包括这些款项的去处,成为自始至终困扰辩护律师的问题。这也成为辩护律师们认定的本案最大疑点。有律师分析,最初检察机关认定是1亿元,一审时变成6800万元,二审又变成了6100万元,重审又变成了6500万元,之所以数目不清晰,就因为只有章蓉一个证人,没有其他的客观数据。“是孤证,而且也不能证实这些钱就交给了杨彦明,退一步说,就算是全交给了杨彦明,其中维持客户和单位运营的开支也不能公开,所以不能全部算成是杨彦明贪污。”

  他是一个不会花钱的人

  几名律师对杨彦明的判断几乎一致,这甚至是个不会花钱的人。律师钱列阳说:“他的性格,只会把钱当工具,会用掉,绝对不会满足自我消费欲,但是用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肯定不在自己身上,那种爱花钱的人年轻时候往往比较吃苦,没有钱花,所以成年后有强大的自我满足的欲望,可是杨彦明完全不同。”

  除了最后的5年狱中生活,1958年出生在沈阳的杨彦明的一生可以说非常顺利,他的父母亲都是沈阳级别较高的干部,家境很好,他高中毕业后,短暂插队两年后就在1978年的高考中考上了沈阳农学院,毕业后直接考上了西北农学院农业经济方向的研究生。在读书期间,经人介绍,他和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的刘某结识并很快结婚,1985年他被分配到沈阳农学院教书,只在农学院待了一年,他就被调往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十余年间,从研究所到研究室再到农行的信托部门,他成为既有金融理论又有实践的系统内的强人。

  1998年6月,他成为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营业部的总经理,处级干部,当时正是证券业勃然而兴的年代。当事人回忆,“他说话一是一、二是二,不容反驳,也不允许有任何疑问”。

  工作中很强硬,日常生活中,他爱喝酒,爱下棋,酒量非常大,不过对酒没要求,简单的二锅头就可以了,菜也就是家常菜,喝完酒下几盘棋更是他的人生乐事,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人生爱好,不嫖不赌,也不抽烟。

  根据司法机关对那些证人的调查,确认杨彦明多次参与了股票操作,而且,在他任总经理的后半段时间内,中国股市一直是熊市,投资股市失败很有可能是令人信服的资金去向。

  另一种可能去向,则是钱列阳律师介入后提出的行贿问题。

  最后一次庭审时,当检察官问到6000多万元赃款的去向时,他突然回答:其中一些作为运营费用,给了相关部门和个人。这实际上是行贿的变相说法,可是当检察官进一步追问这些钱给了哪些人和部门的时候,他又拒不交代了,并且解释这是自己的性格使然。

  杨彦明案留下两大谜团

  谜团一:案发前自杀为何判死后又上诉?

  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杨彦明在案发前曾经以割腕和释放煤气并引燃的方式,两次自杀。可见当时其已经万念俱灰,抱定了必死的念头。

  但是当一审法院真的判处杨彦明死刑之后,其又一次次上诉,并聘请了京城最有名的律师帮助其免除一死。这究竟是为什么,其内心又有多少没有公开的秘密,谁也不知道。

  谜团二:6000万赃款去向何处?

  在杨彦明案历时5年4次审理的过程中,巨额赃款的去向一直是杨彦明留给世间的最大谜团。

  杨彦明的妻子刘某,是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工作的一位领导,行政级别比他还要高,两人的收入都不算低,维持家庭生活保持中上层水准也很轻松,在杨彦明的妻子看来,杨彦明完全没有贪污的动机。而杨彦明的父母亲都已经去世,即使不去世,他们的家境也不需要儿子接济。检察机关查证的情况是没有发现杨彦明的前妻处有巨额赃款的证据,6000万元赃款也没有流出海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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