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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我不能争取自己的权益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4 02:10:28 人浏览

导读:

■案例介绍:应届毕业生小陈,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担任采购助理刚两个月。最近他去领薪水,发现有几次星期六加班,公司却只按正常的加班计算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规定,双休日加班应该双倍发放加班费。小陈找到公司人事部门交涉,与之发生了不愉快的口角。此后,小陈发现,部
■案例介绍:
应届毕业生小陈,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担任采购助理刚两个月。最近他去领薪水,发现有几次星期六加班,公司却只按正常的加班计算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规定,双休日加班应该双倍发放加班费。小陈找到公司人事部门交涉,与之发生了不愉快的口角。此后,小陈发现,部门主管对他的工作要求更严格了。不久,小陈因为经验不足,工作中连续出了几个差错,被公司记录在案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小陈觉得,这一切都缘于自己对加班费的争取。小陈对此十分困惑:我只是争取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公司为什么这样对我?
上海职程首席职业顾问陆杰诊断:
2004年,普华永道上海公司的员工爆发了为期几周的劳资纠纷,核心问题就是企业不支付加班工资。像普华永道这样的国际知名企业尚且如此,可想而知这种情况的普遍性。那么,遇到小陈这样的问题时,一般该怎么办?媒体和专家可能会告诉求职者要维权,要勇敢地对企业的做法说“不”。可说完“不”之后,谁又能真正帮助小陈们解决实际的问题呢?
我们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小陈继续留在这家企业的概率几乎为零,因为企业已经为和他结束试用期做好了一切准备;同时,这也会给小陈此后的职业生涯带来一定的阻力,因为很多企业会对求职者的过去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那么,这家公司的人事部门将会给他做一个什么样的评价,是可想而知的。因此我们建议小陈,以后碰到类似情况,在考虑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必须掌握方法。尤其是,当公司的这种行为具有普遍性时,你就要明白,你去争论,一则使自己成为企业的“刺儿头”,二则企业也决不会因你一人而改变。其次,就算要去理论,也切忌冲动,不要因为自己有理而与人争吵,这样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职业顾问陆杰提醒:
职场上碰到这样的情况,的确很难掌握处理的尺寸。职业顾问建议:
一、 从长远来看,如果你觉得企业以及工作岗位适合你,而且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有帮助的话,你就把这些看作对企业的贡献。
二、 从处理的方法上着手,不主张像小陈这样直接与企业发生冲突,或者直接寻求劳动争议仲裁。可以把这些情况记录下来,以备以后在和企业交涉时用,或可以向有关部门匿名举报。
在遇到具体情况时,应该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去处理,要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更要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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