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身体状况良好,而随着该厂生产方式的转变,其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而陈某的身体又被诊断患病,此时的工作岗位对于其来说身体状况已不能适应,继续让陈
[案情]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廖小姐,2002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廖小姐的工作岗位为财务部助理会计师。2004年7月,公司经理刘某因
公司应当与邓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邓某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而且公司续签了合同期为五年的劳动合同,邓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答应签定无固定
案情简介 唐某于1974年至1984年在某乡从事邮递员工作,1984年2月与某县邮电局签订了《公社邮递员合同》,约定期限5年。1988年9月,因乡办邮政改革,乡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工作内容的条款。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什么工作,是劳动者在劳动
曾变更参保形式的劳动者如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既参加过城保,又参加过镇保、农保,那么,到了养老金领取年龄,如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呢? 具体办法是,曾变更参保
企业单方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
关于服务期的问题 根据沪劳保关发(2004)4号文第三条的规定,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有关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要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就是说,
有两种情况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因岗位变更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00号)
赵红(化名)于2001年9月到H学校工作,具体工作部门是学校办公室,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9月,H学校以按照北京市教职工聘用要求赵红的学历未达到大专水平
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劳动合同的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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