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 劳动合同变更书合法吗

劳动合同变更书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9:02:5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有特定的情形,并且双方同意变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同变更,否则变更是不合法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有特定的情形,并且双方同意变更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合同变更,否则变更是不合法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变更书合法吗

  (一)在以下符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变更是合法的: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形也有以下的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双方达成一致;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合同变更书合法吗的相关知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