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争议作为劳动人民争议的一种,是指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本单位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时所发生的争执。 我国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集体合同争议,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是集体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产生的争议。对集体合同内容的争议,是指当事人在集体合同协商时就确定合同的标准条
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集体合同期满或者集体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集体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
所谓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在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虽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同属于调整劳动关系的依据,但是属 于劳动法上不同性质的合同,所以集体合同既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 民法上有关合同的规定.也能不直接适用于劳动法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法》 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 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
《劳动法》第34条、《劳动合同法》第54条以及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于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7条均作出类似规定, 即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劳动行政部门
一、联系:两者都是合同,都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都是用来调整劳动关系 的。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得低于集体
我国《劳动法》第34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 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合同法》第5
按照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2章的规定,集体协商内容主要包括: (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
劳动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 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1)职工是集体合同的主体,其共同要求代表其利益的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进行协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职工代表和工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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