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竞业限制 >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02:26:40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企业对竞业限制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就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实不是所有员工都要签订的,那么签订的员工就想问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很多企业对竞业限制存在误解,比如认为签订《保密协议》就能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论职位高低,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实不是所有员工都要签订的,那么签订的员工就想问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属于离职后所得,笔者认为其本质上属于经济补偿而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故其应参照经济补偿标准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可进行均分计算,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在各地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实践中,亦有税务机关要求用人单位将竞业限制补偿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先例。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算

  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5、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以上就是“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依法纳税是作为公民的义务,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