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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2 21:50:2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进入企业之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都会约定劳动期限,在一年到3年不等,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有些人会选择离职,也有些会继续在原企业工作,因此就需要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续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进入企业之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般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都会约定劳动期限,在一年到3年不等,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有些人会选择离职,也有些会继续在原企业工作,因此就需要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续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续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年限条款要双方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随便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续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多长时间等知识,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的话,双方在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情况下,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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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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