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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工作7天被抓 律师:工资应照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5 18:25:21 人浏览

导读:

“我觉得心里边窝囊,明明是家政公司的过错,凭什么不退我钱

  “我觉得心里边窝囊,明明是家政公司的过错,凭什么不退我钱!”昨天,年近八旬的程阿姨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诉说心中的烦闷。

  客户:介绍保姆被抓 家政应退介绍费

  去年12月份,程阿姨找到助人乐家政公司帮忙介绍保姆。在缴纳了500元的介绍费后,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该家政公司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负责给程阿姨家介绍保姆。

  谁知,介绍来的保姆刚刚工作了7天,就因之前参与过拐卖儿童被警察抓走了。 由于离不开保姆,程阿姨再次联系该家政公司,希望再为她介绍一个。然而,得到的回复却是“公司里现在没有保姆了,且不退介绍费。”无奈,程阿姨只得另外找了一家公司。

  保姆虽然找到了,但是程阿姨心里窝着一口气。“说实话500块钱也不是大事,主要是我觉得心里窝囊。第一次介绍的保姆不合格也就算了,还不按合同约定继续帮我们介绍,而且拒绝退还介绍费,太让人生气了。”程女士生气的说。

  家政:可退介绍费 但客户应付保姆工资

  随即,记者联系了位于右安门外东滨河路的这家助人乐家政服务公司。记者以找保姆的身份询问该公司的林经理现在是否有保姆,林经理说有,但需要先交500元介绍费。当记者询问如果不满意,介绍费能否退还时,林经理表示不可以,但是一年内可以免费再次介绍,直到满意为止。

  随后,记者亮出身份,询问针对程阿姨的情况是否能够退还介绍费时。林经理表示,被警察抓走的保姆在他们家政公司已经干了3年,没出过差错,以前犯的事家政公司不知情,才介绍到程阿姨家的。保姆被警察带走后,程阿姨说要再找一个,家政公司立即联系好了一个,说第二天就派过去。可是还没等到第二天,程阿姨打来电话说不需要了,要求公司退还500元介绍费。

  几经协商,家政公司同意退还介绍费,但要求程阿姨先把保姆7天的工资共600元钱结了。

  林经理还告诉记者,春节前,公司已经把600块钱的工资给了保姆的女儿。如果程阿姨不给结清工资的话,即使不退介绍费,公司还要亏100块钱。

  律师:订立合同时应更加具体细化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玉梅,王律师认为,保姆被抓后,家政公司要求程阿姨支付保姆工资后,退还500元介绍费的做法是合理的。

  王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该获得报酬。即使之前犯过罪,并不影响现在劳动关系的成立,程阿姨理应支付该保姆的工资。

  王律师提示,为避免发生纠纷,与中介签订好合同,尽量将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罗列进去,尽可能具体细化。此外,除了与中介签订合同外,也可以与保姆作出约定,更好地将双方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下来。

  (午报记者 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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