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诉讼 >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是否需额外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是否需额外支付赔偿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14:32:14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是否需额外支付赔偿金?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如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是否需额外支付赔偿金?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如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新法的规定,劳动者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主张赔偿金,必须通过劳动监察程序主张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