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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鉴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1-26 17:18:17 人浏览

导读:

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一些环境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造成员工出现职业病的情况,这对于健康影响是相对比较大的,而对于职业病的鉴定也要寻找正规的鉴定机构,那么职业病的鉴定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说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一些环境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造成员工出现职业病的情况,这对于健康影响是相对比较大的,而对于职业病的鉴定也要寻找正规的鉴定机构,那么职业病的鉴定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说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职业病的鉴定条件是什么

  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第三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指定办事机构,具体承担职业病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一)接受当事人申请;

  (二)组织当事人或者接受当事人委托抽取职业病鉴定专家;

  (三)组织职业病鉴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职业病鉴定相关文书的收发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建立并管理职业病鉴定档案;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有关职业病鉴定的其他工作。

  二、职业病可以自己去鉴定吗

  职业病可以自己去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二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

  三、职业病诊断需要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职业病的鉴定条件是什么的相关介绍,对于职业病鉴定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提前准备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去当地的职业病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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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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