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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在应聘时要关注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1:07:13 人浏览

导读:

企业职工空缺,需要招聘劳动者。而求职者在应聘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求职者要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甄别中介机构、慎签劳动合同、树立证据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保管好有关证件等。下文为您一一介绍。求...

  企业职工空缺,需要招聘劳动者。而求职者在应聘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方面?求职者要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甄别中介机构、慎签劳动合同、树立证据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保管好有关证件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求职者在应聘时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求职者在应聘时应该注意哪几方面?

  1、要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

  求职者要提供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经历、知识技能水平、证件情况等重要信息。应聘者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属于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2、甄别中介机构

  目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很多,一些人就以此为幌子骗取钱财。因此,在求职时一定要认真辨别。首先要看中介机构有没有政府职能部门核发的营业许可证照,其次是要对其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最后要慎交有关费用,必要时到其介绍的用工单位实地考察一番,对那些大包大揽、把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说得完美无缺的中介机构,更要格外小心。

  3、慎签劳动合同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一定要慎重。一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要搞口头约定或“君子约定”。二是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要什么条件都答应对方,更不要签“生死合同”。三是要把合同里的条款看清楚,弄明白。四是要慎交押金。

  《劳动法》禁止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先交押金后签合同的办法。此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树立证据意识

  解决劳动纠纷、打劳动争议官司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许多打工者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出现劳动纠纷后,因为缺少证据,往往官司不能胜诉。因此,打工者平时应注意搜集厂方收取押金的收据、拖欠工资的欠条、双方签订的合同等,一旦出现劳动争议或纠纷,可作为证据。

  5、增强安全意识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同时,劳动者自己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劳动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6、保管好有关证件

  在求职中一般需要的证件主要有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外出就业卡等。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常以扣留被录用者的证件作为留人、管人的“尚方宝剑”,给打工者带来许多麻烦和经济损失。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因此,打工者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如果用人单位一定要用,可用复印件。如若用工单位强行扣留证件,则属违法行为,打工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相关证件一旦丢失,打工者要及时补办或采取其他的处理措施,以防引起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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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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