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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29 13:42:1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女职工在怀孕生产的过程中都是有一定假期的,这也是我国劳动法给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因此很多公司都不愿意招录女职工,甚至还有在女职工哺乳期将其辞退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女职工在怀孕生产的过程中都是有一定假期的,这也是我国劳动法给与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因此很多公司都不愿意招录女职工,甚至还有在女职工哺乳期将其辞退的。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的相关内容。

  一、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综上,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原则上是不允许用人单位辞退。不过若是女职工有一些严重违纪犯罪行为的话,那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所以哺乳期内辞退女职工也是有可能的。

  二、哺乳期女职工有哪些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点;不得安排哺乳女职工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所指出的作业。

  三、哺乳期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哺乳期女职工能否被辞退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女职工的,但如果是因为女职工自身的过错而被辞退的话,则也是允许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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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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