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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职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8 14:01:02 人浏览

导读:

1.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和民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积极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3.负责全县保费汇集、存储、运营和养老保险金的下拨;负责管理服务
1.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和民政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积极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搞好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质量。

3.负责全县保费汇集、存储、运营和养老保险金的下拨;负责管理服务费的提取、上缴及运用。

4.办理入保人员转保、退保手续,核算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

5.对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培训、指导、检查。

6.做好各种表、单、证、卡、册的制作、复核、签发及各种卡、帐的建立、登记。

7.及时将保险费的收付、积存和运营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并定期向参保人公布有关情况。

8.正确编制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9.妥善保管各种单、证、卡、册,建立健全登记收发、领用制度,做到帐实相符,对各种单证实行档案化管理。

10.编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保证计划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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