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人群利益如何维护
导读:
核心内容: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明确规定不得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其工资。同时此法规还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对于生育津贴问题,市内的文件规定只考虑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及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情况,而遗漏了月工资收入高于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那部分从业妇女。从而导致出现了目前的高收入人群利益无法体现的现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据此,反而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女职工能够按原工资标准取得生育津贴,这显然是“掉了链子”。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实施以前,女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而生育津贴亦是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领取,除非女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市社平工资300%的情况,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本市社平工资的300%计发生育津贴,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女职工产假期间应当有产假工资,在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产假工资分为两部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及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补差。女职工从生育保险基金领取的生育津贴高于或者等于原工资收入的,工资补差即为零,反之,用人单位应当补发工资差额以保证女职工的工资收入。
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有所变动,本市根据该法制定的相关政策明显较为仓促,未得到周详考虑,因此在实务操作中,不光是生育津贴方面,在关于外国人社会保险费等其他很多方面至今仍存在难点。
政策的制定应当完全体现法的本意,无论是《社会保险法》还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都没有要降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的意思,特别是在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明确规定不得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其工资。同时此法规还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可见,法律法规已规定了原则性内容: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不得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其工资。上述两点并不ì盾,但是需要本市制定政策的时候予以充分考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有较多人在大学毕业之后,就会选择前往公司开始自己的职场生活,因此就会有着相关的劳动关系产生,而劳动者一般来说在相关的关系中,都是处在弱势地位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
全国用人单位、用人主体,应当由外事服务机构来给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由于外事服务机构在这里赚取的只是中介的费用,所以外事服务机构通常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和《就业促进法》开始生效。它关系到亿万劳动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
核心内容: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已明确规定不得因女职工生育降低其工资。同时此法规还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