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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边缘人:农民还是工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21:44:21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农民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农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生态中最重要的一环。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在急速地向工业化靠扰,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可避免地向城市流动转移,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颠覆。这些流向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农民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农业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社会生态中最重要的一环。今天的中国社会正在急速地向工业化靠扰,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不可避免地向城市流动转移,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逐渐被颠覆。

这些流向城市的农民,上世纪80年代就被人取了个灰头灰脑的雅号:农民工,又称民工。

“第四农”

农民工这一称谓极具中国特色,其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是中国长期以来二元结构的典型产物。农民工从身份上是农民,职业上是工人;家住在农村,人活在城市。他们并没有真正从农门跳出来,也很难从土地里“连根拔起”,真正进入城市人的行列。但外出打工的经历已使他们中很多人很难完全回归到原有的生活中,于是他们成了游离城乡的双向边缘人群。

从上世纪末中国开始出现“民工潮”,再到去年的“民工荒”,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亦或一个阶层已经越来越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纠葛在一起,成为“三农”之后的“第四农”,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

农民工是一群有着农民身份的工人,他们是农民?还是工人?我们通常用白领表示知识分子、蓝领表示工人、黄领表示农民,那么我们是否用“灰领”来表示农民工?

当然什么颜色代表并不重要,对这“失语”的弱势群体关注是最重要。农民工劳动条件最恶劣,劳动时间最长,工作最苦、最累、最危险,待遇最低。他们是最受歧视的劳动群体,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不幸的一群。所以关注他们的疾苦是每个有社会责任感和良知的人的义务。

在城市夹缝里生存

一提到农民工,我们的脑海就会条件反射地出现几个场景:一群衣衫褴褛的人,蓬头垢面地背着厚重的包裹,拥挤在呼啸的硬坐车厢里,带着低人一等的谦卑,忐忑不安地涌向他们所恐惧与向往的城市;在城市的建筑工地上,几个赤膊的汉子,用他们并不强壮的躯体,抬着沉重的泥沙,艰难地迈出步子,幢幢高楼就在他们粗糙的手上拔地而起;在低矮的临时工棚里,闷热潮湿。一群人啃着馒头,就着咸菜,盯着布满雪花点的破旧黑白电视;寒风凛冽的工地,为了讨要自己微薄的血汗钱,老实本分的他们,饿着肚子守在那里,等待老板们“发善心”,好带着自己的血汗钱回家过年……

建筑工地的工人、蹬人力三轮的车夫、摆摊设点的小贩、走门串户的修理工、车间里的工人、饭店服务员、搬家公司的搬运工……这些人都是一无所有,只有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农民工在城市的存在方式。他们大都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做临时工、季节工,干的全是城市人不愿意干、不屑干的脏、重、险、累而且报酬又低的体力活。

下面一组数据足以说明农民工城市夹缝生存的艰辛:2004年全国累计拖欠3660多亿元工程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占近十分之一。仅2004年,全国煤矿就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6起,死亡人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而他们死亡赔偿往往只有一两万元。我国尘肺病患者有44万,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他们根本无力医治……

虽然保护弱势群体的呼声很高,农民工的整体处境却没有明显改善。一位在外从事建筑的农民工感叹:“城市越来越漂亮了,经济越来越发达了,我们还是老样子!”这十年,物价至少翻了两番,公务员的工资至少增加了四倍,可中西部的农民工每月挣到的仍是10年前的四五百元,千里迢迢来沿海的,也只有六七百元,要想多挣钱不得不靠卖命地超负荷劳动。2005年6月,因讨薪不成反被包工头骂成“像条狗”并拳打脚踢的农民工王彬余连杀四人,最终被地方法院处以死刑。这个善良的杀人犯,最终只有一个简单而朴素的心愿:“我希望周围的人都要有一个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希望社会能更多的关注我们民工。”

社会对农民的不公

农民们向城市远征,城市人对农民工从心底抵触和歧视。因为城市人的逻辑是:城市是城市人的城市,农民从出生就注定了一辈子是农民,应该呆在农村。农民工进城,增加了城市的压力,抢了城市人的饭碗!户籍制度、贫富差距、城乡隔阂和教育水平差距等等,使得城市人对农民工有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鄙夷。

他们以一种不平等的身份进城,在这种状况之下,产生了许多对他们的歧视性政策。他们身份得不到认可,职业特征是工人,户籍管理却是农民。这给一些部门界定农民工应得权益以极大的随意性。与生俱来的农民身份使得他们与城市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

很多就业单位把农民工当作另类工人管理,很多城市限制农民工进入一些行业就业,很多老板不顾社会道德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大多数农民工在非正规单位工作,其工作的时间长,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就更不用说他们社会保障和医疗福利方面与城市市民的巨大差异。

由于至今仍存在的户籍制度,进城的农民工在子女入学、国有企业招聘、公务员录用等方面,与城市本地职工相比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这些都不足为奇,很多农民工连自己生命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一些工矿安全保护设施不全,就把农民工安排去为那几百元去卖命。河南大平矿难共造成148人死亡,陕西陈家山矿难166名矿工不幸遇难……频频发生的矿难,让人触目惊心。据往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矿难中死去的人多达万人,仅在去年,就有7000人死于矿难,而他们绝大部分是农民工!

农民工的生命价值在城市喧嚣里被贬低、被忽视。他们死了,默默无声地死了,区区一两万元赔偿就打发了,没有追掉、没有对责任的追究、没有遗体告别仪式,他们没有留下姓名,没有留下遗容,他们的死亡只在小报的一个角上留下几个冷冰冰的数字。

被歧视的“透明”人

农民工20多年的辛勤劳动并没有换来城市人尊重,反倒“恶劣形象”广为市民宣扬。肮脏、偷盗、可怕、随地吐痰、不文明、不礼貌……这些似乎天然地附加在农民工的身上。

在城市人的深层意识里,农民工正日渐成为城市不稳定困素的代名词。一旦一个地方发生了刑事案件,人们总是把怀疑的目光转向这群入侵城市的农村工。连城市人骂人都要说:“真他妈农民!”整个民工!

地方政府也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农民工,试看一下某个地方政府“创作”的教育农民工歌谣:“农民意识要去掉,说话粗鲁让人受不了;装修进了房主家,手脚不净就要犯事……不许随地大小便,刮胡子剃头天天要洗脚;不看黄碟和小报,学习文化素养要提高……”(《民工兄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这里面充满着对农民工群体恶劣印象的痕迹,小农意识、说粗话、手脚不净……从这里可以看出整个城市社会对农民工根深蒂固的歧视与偏见。

而我们的媒体在报道农民工的时候,也是哗众地取悦城市人。农民工刻板印象甚至负面形象的报道占有相当的比重。在以农民工为主角的的社会新闻里,经常以奇异、惊耸为卖点,存在污名化的贴标签。“精神错乱的民工”、“满嘴喷污的民工”、“看黄色录像”、“谗嘴的民工”……塑造民工的精神疾病、野蛮、性压抑、没素质等等形象。

对农民工的歧视是一种封建心理的遗毒,更是现代社会世俗和浮躁的病态。作为城市人、地方政府、媒体……乃至每一个有良知的人,对待农民工没有任何理由去歧视他们。关注他们疾苦,让他们真正享受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才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去做的!

如何为农民工的明天买单?

农民工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给城市人生活服务带来种种方便。事实证明,农民工对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做出并且还要继续做出伟大的贡献。试看我国大小城市,哪个高楼、公路、工矿……没有他们洒下的鲜血和汗水呢?我们衣食住行哪个能离开他们的辛勤劳作呢?那些出现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各大城市的繁荣,哪里能缺少他们的贡献呢?

改善和提高农民工的待遇、生活,刻不容缓。对农民工而言,他们得到的这种关心相对于他们干最脏最累的活、住最破最贱的房、起居饮食从来没有人过问的状态而言,不过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应该享受到的起码的生产生活条件。

改善和提高待遇、生活是需要拿钱说话的。谁来为改善农民工待遇买单?这也许是一道巨大的难题,然而,比这更难的,恐怕还是要尽快建立农民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体系。

这时候就需要政府责任到位,更多地使用法律手段。如规定在某一时期里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规范和保证农民工的最低报酬,保障其获得劳动收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构筑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工和城镇其他职工一样参加医保、社保。

歧视性的城乡两种户籍制度是中国国民之间的最大不平等,因此,改革我国陈旧的户籍制度势在必行。纠正“城市保护主义”的错误做法,革除由此实施的对农民工的各种就业限制,从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出发,改变一些城市对农民工不公正的政策,禁止以任何形式歧视农民工是改善农民工待遇最有效的办法。

大量农民工子女随父母流入城市,对这群“滚动的花朵”教育也要引起足够重视。可考虑公立学校与民工子弟学校同时发展,公立学校要量力而行,尽量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也应允许达标的民工子弟学校的存在。

为农民工兄弟撑起一片蓝天

“吃进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这句话用来形容在城市里埋头苦干的农民工一点都不过分。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的价值取向。

2005年全国启动为期四个月的“春风行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相应措施。各地“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就业护航,多项举措将切实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具体时间表已经被制定。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10月底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让人欣慰的是,各地不断传来改善农民工待遇的消息。

浙江取消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报名费、培训费,找工作时只要出示身份证就可以了。

全国首例地方专门立法保护农民工权益,《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已经日前公布实施。对农民工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提出了强制性标准

广西将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学校,给予经费补助,并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

……

农民工是当今我国重大的社会问题,改善提高农民工现状任重而道远!能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能否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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