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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19 09:07:39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除了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有休息权,在我们身体不舒服需要到医院治疗的时候,可以向公司申请病假,而在法律上,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的,除了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有休息权,在我们身体不舒服需要到医院治疗的时候,可以向公司申请病假,而在法律上,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在员工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

  2、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病假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工提供证明,并由企业行政审核批准。员工基于生病向企业请假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可能因违法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内则不同,医疗期内,除非是员工严重违法纪律,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

  二、可以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第四十条的规定,员工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单位以请病假时间长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提起,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至仲裁或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倍经济补偿金。

  三、职工医疗期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如果是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医疗期与病假的区别等知识,由此可见,医疗期属于法律上的概念,时间上也有法定的标准规定,而病假主要是指员工在生病的时候,可以向企业申请一定的假期,具体时间长短要根据当事人的病情来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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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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