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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6 04:53:24 人浏览

导读:

哺乳是孕妇在生下胎儿后,需要对胎儿进行一段时间的哺乳期的,而有的城市对于女性员工,是规定了相关的哺乳假的假期可以享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哺乳是孕妇在生下胎儿后,需要对胎儿进行一段时间的哺乳期的,而有的城市对于女性员工,是规定了相关的哺乳假的假期可以享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有哪些

  (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这即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哺乳假国家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哺乳假的相关申请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其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才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北京市哺乳假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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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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