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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计算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0:20:12 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劳动期间是有相关的劳动补偿金的,对于劳动补偿金来说,一般是辞职或者是相关的事项发生进行补偿,那么劳动补偿经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补偿金计算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在劳动期间是有相关的劳动补偿金的,对于劳动补偿金来说,一般是辞职或者是相关的事项发生进行补偿,那么劳动补偿经具体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补偿金计算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劳动补偿金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三、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补偿金计算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在我们进行相关的补偿费用时候,应该根据相关的劳动合同进行鉴定,同时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进行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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